用户使用 Beyond Inc.(以下简称“公司”)提供的服务器支持服务(以下简称“服务”)的条款和条件,应按照服务器支持服务使用条款(以下简称“条款”)中的规定执行。
第一条(适用范围)
所有服务均按照本条款和条件的规定提供,用户通过接受本条款和条件即视为同意每一项规定。
第二条(服务内容)
本服务的具体内容如下。但是,如果公司向用户提供的服务定义文件、报价单或规格说明(包括声称是报价单或规格说明的文件、电子邮件或其他通讯方式;以下统称“报价单等”)中另有规定,则以这些文件的内容为准。
■ 服务详情
维护和管理工作,以保证用户或第三方提供的互联网服务(以下简称“目标互联网服务”)按照附件文件中规定的规格、报价单或我公司另行出具的其他文件中规定的规格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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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365天,每天24小时
■ 应对措施详情:
(1)当目标互联网服务资源增加时,调查原因并更改设置。
(2)调查攻击的原因和影响,并采取各种措施。
(3)如无响应,检查服务是否正常运行,并采取重启等措施。
■ 目标服务:
以我公司另行出具的报价单等文件中所述为准
第三条(合同及使用费)
- 该服务的初始费用和月费将根据用户根据估价等情况下的订单详情而定。
- 即使合同因任何原因终止,初始费用也不予退还。如果服务终止,用户已支付的任何费用(包括预付款)均不予退还,除非因我方过错导致服务条款终止。
第四条(合同期限及期限内的变更)
- 本服务的合同期限自下单之日起至当月月底止,除非报价单等另有规定。但是,如果用户和公司均未在合同期满前至少一个月通知对方不续签合同,则合同期限将自动延长一个月,此后亦适用此规定。
- 如果在合同期内,用户希望更改合同条款,导致服务月费减少,则用户必须至少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
第五条(最短使用期限)
- 最低使用期限为自首次产生月费之日起三个月(以下简称“最低使用期限”)。
- 若用户因自身原因在最低使用期限内取消本服务的所有适用服务,则用户应立即向公司一次性支付相当于最低使用期限的月费总额。月费金额将按预估金额计算。
第六条(支付方式)
- 用户应将本次服务的费用以及用户申请的附加服务的费用汇至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用户需承担所有银行转账手续费。
- 用户应按以下日期,于每月1日至月末向公司支付本服务提供的服务费用。
■ 付款到期日:
每月月底,付款时间为次月月底
第七条(合同终止)
- 《民法典》第641条不适用于本协议中以合同形式存在的部分,《民法典》第651条不适用于本协议中以委托形式存在的部分。除下文另有规定外,无论作品内容如何,无论委托方是否已支付报酬,亦无论出于何种原因,用户均不得终止或解除本协议。
- 如果公司认定用户存在下列任何情况,则公司可以终止本协议。
- (1)如果用户在申请时向我们提供虚假信息。
- (2)如果用户逾期或拖欠使用费累计两个月或以上。
- (3)当公司认定客户以任何形式参与或涉及反社会势力(指有组织犯罪集团、有组织犯罪集团成员、有组织犯罪集团的关联成员、与有组织犯罪集团有关联的公司、企业敲诈勒索者、假装参与社会运动的敲诈勒索者、特殊情报暴力团体或其他类似实体;下文亦适用),或客户通过资助或其他方式与反社会势力合作或参与其维护、运作或管理时。
- (4)如果用户从事本条款和条件中规定的任何禁止行为。
第八条(逾期付款及逾期付款利息)
如果用户未能在到期日支付服务费或其他债务,则用户应立即支付按年利率 14.6% 计算的滞纳金。
第九条(联络报告)
用户应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其他先前确定的通讯方式与公司联系和沟通。
第十条(保密)
- 用户和公司均不得在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将根据本条款和条件在业务过程中以口头或书面形式披露的任何保密信息或商业秘密(包括另一方借出的材料,以下简称“保密信息”)用于除本条款和条件项下业务以外的任何其他目的,亦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泄露此类信息。但以下情况除外:
- (1)当披露时,该保密信息已为该个人所有。
- (2)该机密信息已是公开的。
- (3)披露后,信息因非披露方过错而公开。
- 尽管有前款的规定,公司仍可使用其在提供服务时使用的云工具,且不会将与服务相关的工作分包给此类云工具的提供商,并且公司可在此类云工具中记录和处理机密信息。
- 本条款项下的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继续有效,并在本协议终止后三年内继续有效。但是,关于个人信息和客户信息的保密义务将无限期有效。
第11条(质量保证)
- 如果由于公司原因导致目标互联网服务无法使用,公司有义务向用户退还下表中规定的金额。
不可用时间 退款金额(月费) 不到3小时 没有任何 3 小时或以上但少于 6 小时 此服务的按月费用(按比例计算):1 天 6 小时或以上但少于 12 小时 此服务的按月费用比例计算:2 天 12 小时或以上但不足 24 小时 此服务的按月费用比例计算:3 天 超过24小时但不足48小时 此服务的按月费用比例计算:5 天 超过48小时 这项服务的月费为半个月。 - 若因本公司原因导致用户或第三方无法使用本服务或相关互联网服务,用户可获得的损害赔偿仅限于前款所述金额。即使用户遭受的损失超过前款所述金额,用户也不得要求超过前款所述金额的赔偿。此外,若因本公司原因导致用户或第三方无法使用相关互联网服务,进而导致第三方遭受损失,用户应赔偿本公司因此而遭受的任何损失。
第十二条(责任范围)
- 使用目标互联网服务时,用户应承担因用户自身行为造成的一切问题的全部责任。
- 用户不得从事下列任何行为。
- (1)任何侵犯他人版权的行为。
- (2)散布违反公共秩序和道德的内容。
- (3)目标互联网服务提供商禁止的任何行为。
- (4)公司认定为妨碍提供服务的任何其他行为。
- 由于本服务的性质,我们不保证互联网服务不会中断,也不保证用户遇到的任何问题都能得到解决,或者问题会在一定时间内得到解决。
第十三条(管理义务)
除非公司故意造成数据丢失,否则公司对用户在目标互联网服务上记录的任何数据丢失概不负责。用户有义务对目标互联网服务上注册的数据进行备份和复制,以防发生紧急情况、目标互联网服务故障、暂停或数据丢失。
第十四条(修理和修复)
如果目标互联网服务中断或丢失,用户和公司应尽力恢复各自负责的服务。此外,公司对用户、公司或第三方在服务故障或恢复期间遭受的任何损失概不负责。
第十五条(遵守法律法规)
用户和公司在履行本条款和条件时应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并作为雇主或企业主,对各自员工履行本条款和条件承担所有义务和责任。
第十六条(外包)
公司可自行决定将本条款和条件全部或部分履行委托给第三方。
第十七条(责任)
- 如果用户或公司因自身原因,在履行本条款和条件的过程中对第三方造成损害,则用户或公司应自行承担费用和责任解决该问题,且不得对另一方造成任何损害或不便。
- 即使由于法律或法院判决,本条款和条件中的免责条款不适用,用户或公司对另一方的全部责任也应限于损害发生前六个月的使用费总额。
- 关于公司根据本条款和条件承担的责任,公司仅在自身存在过错且该过错能够被合理证明的情况下才承担责任。如果由于用户或公司在履行本条款和条件过程中使用的第三方服务存在缺陷或故障,导致公司无法履行其在本条款和条件项下的义务,或者如果履行过程中出现问题,或者如果无法确定用户的损失是由公司还是第三方造成的,则公司免除一切责任。
第十八条(约定管辖法院)
用户与公司同意,与本服务有关的任何诉讼均应由大阪地方法院作为一审法院专属管辖。
第十九条(磋商)
如果本条款和条件中未规定的任何事项,或者对本条款和条件的任何条款的解释有任何疑问,用户和公司应立即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
第20条(条款变更)
- 公司有权更改本条款及细则。公司无需征得用户同意即可更改本条款及细则,更改后的条款及细则将适用于已订立的任何条款及细则。
- 如果公司更改这些条款和条件,公司将在更改前至少 30 天通过电子邮件或在公司网站上发布通知的方式通知用户,公司有权自行选择使用哪种方式。
第一版:2017年11月1日发布
第二版:2019年12月2日修订
第三版:修订于 2022 年 10 月 11 日(点击此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