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器支持服务使用条款

协议

用户使用Beyond Co., Ltd.(以下简称“公司”)提供的服务器支持服务(以下简称“服务”)的条款和条件(统称为“使用条款”) )。

第一条(适用范围)

所有服务均应依据本条款的规定提供,用户在签订本协议前即视为已同意各项规定。

第二条(服务内容)

该服务的内容如下。 但是,本公司向用户另行发行的单独的服务定义文件、报价单及规格书(包括旨在成为报价单及规格书的文件、电子邮件及其他通信方式;以下简称“估价等”)如有规定,以该内容为准。

■ 服务详情
确保本公司另行发出的报价单等中列出的用户或第三方提供的互联网服务(以下简称“目标互联网服务”)继续按照附件中规定的规范运行文件.维护工作


全年365天、每天24小时提供

■ 应对内容
(1) 当目标互联网服务的资源增加时,调查原因并更改设置。
(2) 调查攻击的原因和影响以及各种应对措施。
(3)确认无反应则重启。

■ 针对性服务
如本公司另行发布的报价单等中所述

第3条(合同费/使用费)

  1. 本服务的初始费用和每月费用将根据用户下订单的详细信息按照估算等计算。
  2. 即使因任何原因终止合同,初始费用也不予退还。 如果本服务终止,用户已支付的费用,包括预付款,将不予退还,除非因本公司的责任而取消本协议。

第四条(合同期限/期限内变更)

  1. 除非报价单等中另有规定,本服务的合同期限为自订购之日起至月底。 但若用户及本公司均未在合同期满月份前1个月通知本公司不续订合同,则合同期限将续订1个月,其后亦同。
  2. 合约期内,若用户欲变更合约内容而导致本服务月费减少,用户应于变更实施日前至少1个月通知本公司。

第五条(最短使用期限)

  1. 最短使用期限为三个月,从缴纳首期月费的月份算起。 (以下简称“最短使用期限”)
  2. 如果在最低使用期限内因用户的方便而取消本服务的所有适用服务,用户应立即向本公司一次性支付最低使用期限对应的月费总额。 此外,每月费用将根据估算而定。

第六条(付款方式)

  1. 用户应将本服务的使用费及用户要求的附加服务费用转入本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转账费用由用户承担。
  2. 用户应在下列日期向公司支付每月第一天至每月最后一天所提供服务的补偿金。

■付款日期
每月月底截止,下个月最后一天付款

第七条(合同的解除)

  1. 本协议不包括民法典第641条对工作合同部分的适用,以及民法典第651条对工作委托部分的适用。无论何种情况,合同均不得取消或撤销。业务的性质,无论订购者是否需要赔偿,或出于任何原因。
  2. 如果公司确定用户属于下列任一情况,公司可以解除本协议。
    • (1) 用户在申请时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不真实的。
    • (2) 用户迟交或拖欠使用费累计两个月以上的。
    • (三)反社会势力等(指黑社会组织、黑社会组织成员、黑社会组织关联成员、黑社会组织相关企业、企业敲诈勒索者等、歹徒或特殊情报暴力组织等。声称是社会运动等的人以及其他同等人士;下同)),或者公司确定与反社会势力等有任何形式的互动或参与时,例如与或者通过资助或者其他方式参与反社会势力等的维护、运营、管理。
    • (4) 用户有本条款规定的禁止行为。

第八条(延期/延期利息)

若逾期后用户仍未缴纳使用费及其他义务,用户应立即支付按年利率14.6%计算的滞纳金利息。

第九条(沟通报告)

用户应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任何其他预定的通讯方式与本公司联系和沟通。

第十条(保密)

  1. 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用户及本公司不得泄露基于本条款操作而以口头或书面形式披露的任何保密信息或商业秘密(包括对方出借的资料)。称为“机密信息”)不得用于本使用条款规定的业务以外的任何目的,并且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泄露。 但是,以下情况除外。
    • (1) 披露时本人已经拥有该保密信息的。
    • (二)保密信息已经为公众所知的。
    • (3) 信息披露后,非披露方的过错而为公众所知。
  2. 尽管有前款的规定,公司使用公司在提供服务时使用的云工具,但不会将公司本身进行的与服务有关的工作分包给云工具提供商。公司应能够记录和记录在此类云工具中处理机密信息。
  3. 根据本条规定的保密义务在本条款有效期内持续有效,直至本条款终止后三年。 对个人信息和客户信息保密的义务应无限期持续。

第十一条(质量保证)

  1. 如果因公司原因导致目标互联网服务在一段时间内无法使用,公司有义务向用户退还下列款项。

    不可用时间 退款金额(相对于每月使用费)
    不到3小时 没有任何
    3小时以上6小时以下 此服务的月费按比例计算:1 天
    6小时以上12小时以下 此服务的月费按比例计算:2 天
    12小时以上24小时以下 此服务的月费按比例计算:3 天
    超过24小时但少于48小时 此服务的月费按比例计算:5 天
    48小时或以上 此服务半个月月费
  2. 若因本公司的原因导致用户或第三方无法使用本服务或相关互联网服务时,对用户的损害赔偿仅限于前款规定的赔偿范围。 即使用户遭受的损失超过前款规定的数额,也不得就超过前款规定的数额提出索赔。 此外,因本公司的原因导致用户或第三方无法使用目标互联网服务而导致第三方向本公司提出索赔时,用户应赔偿本公司。

第十二条(责任范围)

  1. 用户在使用目标网络服务时,应自行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的任何问题。
  2. 用户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 (1)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
    • (二)传播违反公共秩序和道德的内容的行为。
    • (3) 提供对象互联网服务的企业禁止的行为。
    • (4) 本公司认为不利于提供本服务的其他行为。
  3. 由于服务的性质,公司不保证目标互联网服务将继续不间断,也不保证用户遇到的任何问题将得到解决,或者在一定时间内得到解决。

第十三条(管理义务)

对于用户在目标互联网服务中记录的任何数据的丢失,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除非该损失是由本公司故意造成的。 用户有义务对在目标互联网服务上注册的数据进行复制和备份,以防紧急情况下目标互联网服务发生故障、暂停或数据丢失。

第14条(修理/恢复)

如果目标互联网服务的提供被暂停或丢失,用户和公司应尽力恢复双方负责管理的服务。 此外,对于故障或恢复时对用户、本公司或第三方造成的任何损害,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五条(遵守法律法规)

用户和公司在执行本条款时应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并对其各自人员执行本条款承担作为用户或企业主的所有义务和责任。

第十六条(外包)

公司可以自行决定委托第三方履行本条款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第十七条(责任)

  1. 若因用户与本公司的履行本条款相关的原因而给第三方造成损害的,用户与公司应自行承担费用并承担责任解决,且不得给对方造成任何损害或不便,不影响
  2. 即使法律或法院判决不适用本条款项下的豁免,用户或公司对另一方的全部责任仅限于损害发生之日起过去六个月的使用费总额。
  3. 对于我公司在本条款任何规定项下的责任,我公司仅在存在可归咎于公司本身的原因的情况下才会承担责任,并且该等可归责原因的存在能够被合理证明的情况下才会承担责任。 由于用户或本公司在履行本协议时使用的第三方服务存在缺陷或故障,或者本公司的服务出现问题,导致本公司无法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时因用户未能履行本协议,或本公司无法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本公司可能会遭受由用户造成的任何损害,如不清楚该情况是由本公司还是第三方承担责任,则本公司应免除任何责任。

第十八条(约定管辖法院)

用户和公司同意,对于与本服务有关的任何诉讼,大阪地方法院拥有一审专属管辖权。

第十九条(协商)

如对本条款未尽事宜或对本条款各条文的解释有任何疑问,用户和公司应及时协商并作出决定。

第二十条(条款变更)

  1. 我公司可能会更改这些条款。 本使用条款可以在未经用户同意的情况下进行变更,修改后的使用条款也适用于已经订立的使用条款。
  2. 如果公司对这些条款进行任何变更,公司应在变更前至少 30 天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或在公司网站上发布的方式通知用户,公司可以选择使用哪种方式。

第一版:2017.11.1建立

第二版:2019.12.2 修订

第三版:2022年10月11日修订(点击此处